我當然沒死,隻是在醫院裏住了很多天。
我知道我的心髒已經開始逐漸衰竭,撐不了太久。
我媽以為我不知道,她努力隱瞞著,告訴我隻要好好養著就沒問題,讓我不要想東想西,也不要再恨沈時倦。
我在醫院躺了好多天,都沒參加沈父的葬禮。
至於飯團,我媽說他連半歲還沒到,這麽小的小孩子一般是不會立碑的,所以也不能進墓園,以前夭折的小孩找個地方埋起來就得了。
但是聽說沈家人準備把飯團和沈父葬在一起,他們說飯團是他們沈家的人,無論多大都是。
夜深人靜沒有人的時候,我媽握著我的手問:“晚凝,我們要不要跟他們說實話,讓他們的負罪感沒有這麽重呢?沈時倦的母親病的很重,飯團和沈父離世的打擊對她太重了。”
“告訴他們飯團不是他們沈家人,他們負罪感就可以不重了嗎?就算他隻是個棄嬰,他也是條命啊。”
我在醫院的時候,沈家人每天都來看我,都被我媽擋在了病房外,說我不想見他們。
沈玉潔在病房門口哭的上氣不接下氣,她把錯都攬在了她的身上他,她說她應該每天把飯團的食譜發給我看一眼的。
其實發給我看也沒用,我也不知道飯團會過敏。
我沒見沈玉潔他們,其實我對他們的恨並不那麽明確。
看到他們痛不欲生的樣子,我並不是很痛快。
不過,飯團的命換來了我的自由。
我出院後,沈時倦終於同意跟我離婚,我們在一個飄雪的初冬結束了不到兩年的婚姻。
我和沈時倦的婚姻真可謂滿目瘡痍,我手裏捏著離婚證,一字一句地跟沈時倦說:“沈時倦,你的私心害了我們,我,飯團,還有你父親,本來他能活的更久一點。如果你不把我變成思儂的樣子,我當時已經準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永遠不戳破你,就這樣跟你生活下去。是你的貪心和對我的不公平,毀了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