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遇當了這麽多年的警察,當然明白這個道理。
可他就是不想讓盛景商牽扯進來,不希望盛景商借著這個機會再糾纏歡歡。
“咱們是為人民服務,人家願意來提供相關信息也是一片好心,哪有把人往外趕的道理?”局長邊訓韓遇邊往這邊走。
他剛剛接到通知,盛總的孩子被人販子抱走了,這可能不是一起簡單的拐賣案,而是有預謀的綁架。
他對此高度重視,沒想到從辦公室出來以後就聽見韓遇大放厥詞,“這是第一次,我隻給你個警告,再有下次就按照規定處分。”
“是,局長。”韓遇心裏有太多不情願。
可是局長都發話了,他總不可能和局長對著幹。
他不情不願的側側身子,“盛總,你現在跟我進來吧。”
“盛總?”聽到這兩個字,局長一愣。
他往前快走幾步,看清了盛景商的臉,頓時就更生氣了,“韓遇!你怎麽連盛總都攔?這個案子不用你負責了,你先回家反思幾天。”
這個案子的報案人就是盛景商,結果他把報案人攔在外麵,不讓人家進去,連筆錄都不肯做。
這不是在搞笑嗎?
“局長,我知道錯了,這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以後絕對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這個項目我必須要負責。”情急之下韓遇隻能服軟。
走丟的是歡歡的親兒子啊,他怎麽可能做到不問不顧?
這個案子他必須要管。
局長並沒有這麽快鬆口:“你先去反思,我親自來做筆錄。”
韓遇隻好先行離開。
他剛回到辦公室裏坐下,李雪晴就湊過來,滿眼關心,“韓遇,剛剛發生什麽事了?我在辦公室裏麵都能聽見走廊上傳來的聲音,局長是不是罵你了?”
“我的事情跟你沒關係。”韓遇一句話都不想和她多說。
五年前的事情他至今還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