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萬塊多她來說是挺多,但是跟盛太太的位置比起來不值得一提。
哪怕她當不成盛太太,隻能當個小情人,那至少也能撈一套車和一套房吧。
首都的房子很貴,隨隨便便買一套就得個三四百萬,足夠她賺一輩子的。
盛景商滿臉不耐煩,“剩下的錢是給你的精神損失費,你自己拿著就行了,不要來煩我。”
“可是盛總,那天是個意外,誰也不希望發生這種事,我不需要精神損失費。”展顏眼看他要走,急急忙忙伸手拉住他的衣袖。
這衣服的質感也太好了吧!
隻是摸了一下,展顏就敢篤定這身西裝是高定款,搞不好這一身都得要十幾萬塊呢。
她吭哧吭哧幹五年,攢下來的錢也不夠買這一身衣服的。
這也更加堅定了她心裏所想,她絕對要拿下眼前這個男人。
“你真不想要精神損失費?”盛景商反問她。
“當然。”展顏正義秉然,“本來發生意外就已經很倒黴了,如果我再趁火打劫的話,那我的人品也太差勁了。”
盛景商麵露譏諷。
如果她心裏真是這樣想的,那天就不會歇斯裏底的攔住他,掰著手指頭算賬,一筆又一筆。
他對賠錢這件事並沒有意見,是他踩下急刹車才導致後車追尾,這是他的責任,他就要承擔下來。
可他討厭展顏說一套做一套,現在甚至還找到他的公司這裏來糾纏。
他狠狠一甩手,把袖子從她手裏扯出來,“既然你不想要,那就直接捐出去好了。”
“啊?”展顏傻眼了。
這和她心裏想的不一樣啊。
她都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盛景商難道不應該覺得她善解人意,對她很有好感,然後兩個人再加個微信,一來二去慢慢熟絡嗎?
怎麽就要她捐出去了?
她不甘心就這樣放棄,繼續演戲:“盛總,我平時也有做慈善,但我捐的都是我自己的工資,是我辛辛苦苦賺出來的,我總不能拿別人的錢去做慈善,這叫慨他人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