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商量了半個時辰,最後決定讓陸夫人出麵請宣平侯侯夫人來府上用飯,探探她的口風。
若她有這個意思,自會提到兒女婚事,接下來便順理成章;若她沒這個意思,也不礙,就當吃了頓飯,兩家麵子上都過得去。
不過該罰還是得罰,陸潤生認為玉菡犯下如此過錯,全因她規矩不嚴,便罰她抄寫《女訓》、《女誡》各二十遍,不可叫人代筆,他要親自過目,另再跪三日祠堂,小懲大誡。
玉菡見陸潤生重重拿起又輕輕放下,頗有些劫後餘生之感,又得知不日林郎和未來婆婆將親自登門,或要提親,她更欣喜若狂,區區四十遍抄書和跪祠堂,她恭敬領受了。
玉菡同外男來往,出府多次,紅櫻作為貼身伺候的,沒勸誡反而幫著隱瞞,因此被罰了二十多個板子,眼下已挪到外院去養傷了。
邱姨娘還說要把她調走,玉菡不肯,向她央求了許久才終於留下紅櫻。
玉菡甚至親自去探望了她,給她帶了好些自個兒用的的金創藥,和一些碎銀子,叫她差使人用。
主仆兩個自小在一處,交情不比別個,旁人不敢對玉菡說的話,紅櫻敢說。
她跟著自家小姐出去赴約多回,見過那林立峰,略知他的為人處世。那人待玉菡確實體貼熱情,然這份體貼熱情與待旁的女子並無二致,因此紅櫻認為這樁婚事難成,便勸玉菡:“小姐也不要抱太大期望,能成是好,不能成也就罷了。”
玉菡卻不以為然,“林郎愛我,再有長輩說合,怎麽不能成?”
“唉……小姐就當奴婢多嘴罷!”紅櫻知玉菡的脾氣,她認定的事,旁人再勸也無用。
隔天邱姨娘便將此事告訴了老太太,不過隱去了玉菡與林立峰私下來往一事,隻說“老爺看中了宣平侯家嫡次子,說他配咱們菡兒不算辱沒,因此邀侯夫人十月二十五那日過府賞花,到時老太太您若身子健朗,也出席替菡兒掌掌眼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