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邊的龐奇聽了,一下子就明白過來,大人又在試圖恐嚇麵前這個小太監。
根據大乾例律,要處斬一個犯人,除了皇帝親自下令之外,都必須經由三司確認,按律定案,驗明正身後,方才能交由刑部處以刑罰。
涉及外邦使節人員,更要上報內閣,得皇帝首肯,方能定刑。
換言之,即便炎明奚此番認罪,按律當誅,那也還有一段流程要走。
而這個流程,快則幾天,慢則幾個月,乃至一年半載也說不準。
根本就不可能隔日就施刑。
更何況女帝陛下並沒有真正認罪?
在嚴格的律法層麵上來說,其實沒有“間接認罪”這樣的說法。
龐奇混跡大理寺多年,人已成精,豈會不知徐安心中想法?
大人的意思...怕是想恐嚇,令這個小太監忌憚,繼而從她身上挖點“料”出來。
當下,便也附和道:“下官遵令!來人啊,趕緊按大人所說,草擬認罪文書,令這凶徒畫押,而後押入詔獄,等待行刑。若有反抗,或遇其同夥阻撓,可就地正法,先斬後奏!”
“是!”
一名緝捕鄭重應是,轉頭快步離開。
炎明奚露出難以置信之情,兩眼瞪大,萬難想到眼前這個麵善心惡的官員,竟三言兩語就定她的罪,不給她任何辯解的餘地。
心中急怒之下,大呼道:“胡鬧!你們大乾斷案,都如此草率的嗎?我說了,我不是凶手!我不會認罪的,更不會簽字畫押!你雖推斷出了凶手的殺人手法,但並不能代表我就是主謀!無憑無據,你就想殺人?簡直荒謬至極!”
徐安看著她,臉上的笑容緩慢消失,卻道:“這麽說來,你是認可我方才所說的殺人過程了?但使節團數百人中,就你三人身份成疑,且有最合理的作案便利,不是你們動的手,還能有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