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起來,先巡視過阿琴酒坊,又安排易金看管客棧,楊凡和雷冉冉啟程返回山寨,送馬車,也商量買房的事。
“要在縣城買房?”
聽到這個消息,雷芳菲表示不同意。
“我們是土匪,不是豪紳,買客棧是為了經營賺錢,買房子有什麽用?”
雷冉冉:“相公說,買房子可以用來當據點。”
“在敵人的大本營裏搞據點?”
雷芳菲更加不同意:“那不是自己送上門去找死嗎?被發現的時候,跑都跑不了。”
“芳菲你聽我說。”
楊凡不急,慢慢給分析:“你想一輩子都待在山上嗎?”
“不在山上在哪?”
話是這麽說,雷芳菲想起了金沙灘。
同樣是山寨,無疑金沙灘更適合生活。
“我不是說不當土匪,我說的是在哪當土匪。”
雷冉冉插話:“相公,你的意思是我們去縣城當土匪?”
楊凡重重點頭:“在山上設寨子,是沒辦法的事,這裏條件艱苦,什麽也沒有;在縣城設寨子,不管做什麽,條件都很便利。”
這個提法驚呆了姐妹倆人,她們從沒有想過,當土匪還有這麽一條賽道。
“這樣能行嗎?”雷芳菲心動。
縣城和山上的條件天差地別,要是能在縣城設立山寨,改變的不止一點半點,那是天翻地覆。
楊凡笑:“當然能行。不然為什麽我們要和知縣‘同流合汙’。”
這下雷芳菲理解了楊凡的苦心,花十萬兩白銀不隻是為了救雷冉冉幾人,也是為了拉攏住新知縣。
但這個想法實在太過驚世駭俗,她還是被震得腦瓜子嗡嗡響。
“我們怎麽做,也沒法把兄弟們拉下山去啊。”
楊凡:“所以我們要買院子,買個大院子。”
雷芳菲同意了:“那就買個大院子!”
意見達成一致,楊凡並沒有停止,繼續給分析利處:“上次我去買鐵,結果繞了一圈,什麽也沒買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