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蘇千語從容下筆,起稿結束,換了支筆開始勾線,她慌得額頭冒出一層冷汗。
這麽多雙眼睛在盯著她,到場的還有很多媒體記者,她不想當眾出醜,於是硬著頭皮向大家解釋:“這人我不認識,她就是個嘩眾取寵的小醜,跑來我的畫展鬧事,想紅想瘋了。”
蘇千語輕笑了聲,“隨便你怎麽說,一會警察就到了,你利用我的身份獲益近五百萬,詐騙金額巨大,怎麽著都得判十年。”
蘇錦之猛的一哆嗦。
十年?
她們可是姐妹啊,從小一起長大的,蘇千語居然一點舊情不念,要送她去踩縫紉機!
她發狠地奪了蘇千語手中的畫筆,驚惶地望向四周,“保安!保安呢?趕快把這個鬧事的人趕出去。”
萬經理不想事情鬧大,更不想自己私下裏幹的那些事曝光,連忙吩咐保安。
奈何蘇千語的身邊已經被圍得水泄不通,保安根本擠不進去。
記者自然想挖掘出真相,見蘇錦之遲遲不動筆,還要趕人,有正義者提出疑問:“你怎麽不畫?”
“想證明身份很簡單,你完成現場作畫不就行了。”
蘇錦之哪裏敢畫?
她不是美術專業的,沒有繪畫功底。
當年是母親南霞最先發現蘇千語往藝術天堂送畫,那時的‘千尋’默默無聞,作品在畫廊裏一掛就是好多天,根本無人問津。
是南霞與萬經理私下談了合作,將畫帶到榮耀拍賣行進行拍賣,起初價格並不高,後來那些畫被越來越多的人喜歡。
她們隻想從中撈點油水,誰能想到‘千尋’這個名字在圈內慢慢傳開,知名度越來越大。
南霞鬼迷心竅,為了錢慫恿她做了後來的一切,那個收款賬戶雖然在她名下,但卡一直捏在南霞的手裏,她不過是個傀儡而已。
眼下麵臨當眾被揭穿,還要去坐牢的風險,她驚慌到了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