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跑讓陳峰大汗淋漓,但運動產生的內啡肽卻令他感覺渾身舒適。
四十分鍾後,陳峰回到了晨曦雅居。
本來,他還沒拿高美當作一回事,一個路邊遇到的陌生人而已,即便是李小剛“聖母心”泛濫,最多也就是將其送回學校,日後不會有什麽交集。
但當113房門打開的那一刻,陳峰才意識到自己錯得離譜。
高美正坐在113的沙發上,一邊看著電視,一邊吃著熱氣騰騰的包子。
而在她麵前的茶幾上,還擺著幾個油乎乎的空袋子。
“老陳,高美學姐崴了腳、行動不便,這裏距離學校又比較遠,我就把她帶回來休息一會兒。”
似是看出了陳峰的驚訝,李小剛主動說道。
“哦。”
陳峰伸出了一隻手,完全沒有進屋的意思,“早餐呢?”
“這呢。”
李小剛遞給了陳峰三個肉包子,以及一杯豆漿。
“嗯?”
陳峰皺起了劍眉。
李小剛不是第一天負責買早餐,之前,他每次都會給陳峰準備兩份。
一份是陳峰的,另一份是給李婉婉的。
可今天,卻隻有一份。
“李婉婉的呢?”
陳峰問了一句。
“額……這個……”
李小剛下意識地瞥向了高美。
陳峰頓時就明白了。
李小剛剛才出門隻帶了三份早餐的錢,除了自己手上的這份,應該都被高美吃了。
以至於不光李婉婉要挨餓,就連李小剛都要被迫“減肥”。
“老李,老爺們兒說話,要一口吐沫一個釘。”
陳峰冷冷道:“要麽,你就別說你買早餐的事情,我可以自己去買。”
“要麽,你就說到做到,別讓人餓肚子。”
李小剛抿了下嘴,“老陳,對不起,這樣,你稍微等我一會兒,我這就再買一份早餐回來。”
“不用了。”
陳峰將早餐塞給了李小剛,“我又不是要飯要到別人家裏的叫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