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玉蘭花拿起了一根電源線套在了王建的脖子上,然後咬緊牙關,用盡了全身的力氣。
也許是知道自己隻有這麽一次機會,玉蘭花根本就不敢有半點的猶豫,僅僅是幾分鍾,王建就失去了呼吸。
而殺過人的玉蘭花卻沒有半點的害怕,反而十分平靜。
他呆呆的坐在王健屍體的旁邊,陪了他整整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她又像個沒事人一樣起身,上班。
就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似的。
晚上七點,玉蘭花照常下班。
當她推開門的那一瞬間,屍體的惡臭,遠遠的就飄來。
她當時也不知道怎麽想的,又打開了手機搜索“如何處理屍體”。
在多種方法的抉擇之下,她選擇了碎屍。
因為本身在大學裏學過解剖這一門課,她做起來也不算吃力。
她用了整整十個小時將王健的事情碎成一塊一塊的。
一部分的碎肉被她衝進了下水道,而另一部分的碎肉則是被她放進了高壓鍋裏烹煮起來。
整個小區裏都彌漫著一股詭異的肉香……
直到當樓下的鄰居發現馬桶堵了,叫來了疏通管道的工人;
直到管道工人從馬桶裏清理出半根手指……
警察很快趕來,將玉蘭花抓捕歸案。
在法庭上,玉蘭花沒有否認自己的罪行,法官一審判其死刑;但是玉蘭花的辯護律師極力為她辯護,他指出“玉蘭花是在王建的脅迫下才犯下的**殺人,應該從輕處罰,判為死緩”。
眾所周知,死緩的意思是:如果在牢獄裏有改正的表現,是可以從死刑變成無期的。
但是,王建的家屬買通了檢方法官,必須判玉蘭花死刑。
所以,檢方以“所有的證詞都隻是玉蘭花的口述,並沒有實際的證據”為理由,駁回了辯護律師的辯護。
同年6月,玉蘭花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