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聽起來就不講理,外商到大宋後,大宋認為珍貴的東西,都由大宋官方強行買下。
雖然說大宋出價也不低,前麵說過的蒲亞裏,象牙兩百九十根,犀牛角三十五根,一船貨都不到,大宋官方出價五萬貫,這價格比後世還貴。
但這些貨到了宋朝後,由宋朝商人賣出來則更貴。
特別是香料,這會在南宋更是天價。
南宋時的香料分四個等級,第一種是比較常見的基礎香料(後世我們說調料)如胡椒、生薑、蔗糖等,有的南宋自己也生產,比如糖,生薑,但因為產量比較低,所以也算奢侈品,普通百姓並不能天天消費。(糖就不說,南宋時的生薑也不是各地都有,福州為產薑重地,每年負責向朝廷進貢十萬斤),臨安還有專門的薑行,隻賣生薑,可見這會生薑和奢侈品一樣,普通百姓不是能天天吃的起的。
特別是後兩種,基本到了南宋就是被官方強行收購,然後官方再賣給商人,官方先賺一筆。
商人們拿到手後,再加價賣到市場上,所以最後的價格是非常驚人的。
比如北宋時的白篤耨(產於真臘),史記:“白篤耨.每兩值錢二十萬,蔡京以盒盛二三兩許,令.取焚之”。
據說白篤耨這種香剛賣到開封的時候,每兩賣20萬錢,按當時800文一貫算,約250貫,一斤十六兩,就是4000貫,簡直是天價。
蔡京請宰相吃飯,一次燒了二三兩,還特地讓侍女奉著坐在宰相身邊,已經算是大手筆。
所以說,市舶司這‘博買’的權利,可以強行收購外商珍貴商品,轉手就能大賺,不但能賺錢,還能造成更大的腐敗。
趙與芮想到去年廣州、泉州兩個市舶司收入上交朝廷就達兩百萬貫,本身的收入恐怕更加驚人。
定海這市舶司,其實位置也不差,距離高麗和日本最近,隻要經營起來,收入肯定也是驚人,如果能把廣州和泉州的商船再吸引過來一部份,那超過泉廣也是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