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在南宋,我與蒙古爭天下

第68章 史彌遠專權的手段

在朝廷大事運作中,執政發揮著參議決策重要作用,史彌遠則運用各種政治手腕使得執政台諫成為個人專權的工具。

史彌遠做事從不向皇帝奏稟取旨,又不下發相關機構勘查研究,直接行下,當時被稱為“尚先行”。此時朝廷中所有事情在經過他裁決之後就直接付諸施行,事後再上奏皇帝“奏禦畫旨”,也即在事後補上皇帝“畫旨”的流程。這一做法實際上繞過了皇帝的決策過程。

而控製中間執政的官員更是他主要的手段,整個嘉定年間擔任執政的先後有:雷孝友、婁機、樓鑰、章良能、宇文紹節、鄭昭先、曾從龍、任希夷、宣繒、俞應符、程卓、薛極等十二人,其中除了俞應符、程卓執政時間短,其餘的人要麽是史彌遠心腹,要麽是史彌遠同盟。

他們都能有效執行史彌遠的指令,直接駕空了皇帝。

除以上兩個手段外,史彌遠專權的實現還特別有賴於一批直接負責軍國文書事務的屬官,即檢正、都司和樞掾。

都司是指尚書省左、右司,亦稱左右曹。常設官職為尚書省左右司郎中、員外郎,這些郎官總稱都司官,亦簡稱都司。所謂“天下事上於政省者,無不關都司”,可見其在南宋政務運行中的重要地位。都司的主要職能在於協助宰、丞管理六曹事務,並進行檢核監督。

另外,凡文書至省,必分入檢正、都司,擬一呈字,檢正在日常處理政務時,是淩架於六部諸司之上的,所以這些重要的掌權部門,也基本全是史彌遠心腹,包括四木三凶,長期把持這些重要位置。

也就是在史彌遠多種手段之下,南宋此時很多大小事務,都是繞過皇帝寧宗,直接在丞相府處理。

所以後來魏了翁說過:“威勢已成,遂至決事於房闥,操權於床笫,人莫知其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