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當初在幺店子陳子謙說的那樣,有的錢能拿,有的錢不能拿。
不能拿的錢非要拿,就很有可能會惹來麻煩,甚至要命,王習禮就是最好的例子,拿了錢,還沒焐熱就被索命。
同樣的,小院地窖裏的錢也不能拿,楊家旺還在會張口說話,而且人多眼雜,拿出來以後事情的味道變了,而且,在場那麽些人,瞞不住,都都要分的話,能分多少?
再者,被問詢的時候,樺樹梁的人已經說出楊家旺獵殺和倒賣大熊貓的事情,還說了販賣槍械的事兒,這樣的人能不有錢?
什麽錢都找不出來,事情不合理。
而地窖罐子裏的那些錢被找出來帶走,那才是正常的。
一萬多塊,大錢了,足以補充楊家旺有錢的這一說法!
事實上,碧口公社的特派員在問出楊家旺很有錢的時候,專門讓民兵把小院裏裏外外搜了一遍的,把那張熊貓皮也給帶走。
當然,那些手槍、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和雙管獵槍,更不會被落下。
至於熊貓幼崽,陳安說出自己身份,又得到孫世濤和高永勝的證實,他把這隻熊貓帶走,也就理所應當了。
出於謹慎,楊家旺分地方藏錢,沒有全都放在一起,他掛了以後,也就讓陳安有了可乘之機。
對於宏山家,陳安還是相當放心的,這次又陪著他往生死線上走了一遭,分宏山錢也是應該。
宏山看著罐子裏掏出的油紙包,拆開後那一疊疊大團結,有些傻眼。
“狗娃子,你是啷個曉得這地方藏錢嘞?”
“在你去叫英姐的時候,楊家旺故技重施,想要我放他一馬,我不願當王習禮,所以,以挑斷他手腳筋相逼,問出來了。他若是沒死,我們就不能拿,但現在他死了,地窖罐子裏的錢又已經被帶走,這些錢就該是我們的,不該白遭了這一趟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