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樁案子審過。
有鄰裏因口舌之爭,毒死了對方的豬;有洛水上的商船對撞,要對方賠貨物的;有兄弟爭家產的……薛白始終端坐在公案後方,沉穩得讓人忽略了他的年紀、以為這是一個老於刑名的官員。
如此,接連開堂審了三日,堆積的卷宗已隻剩一半。
到了第四日,午間草草用了飯,薛白開始審一樁追勞役的案子。
縣中有一個名叫陳孩兒的少年,戶籍上是十五歲,但長相十分老氣,被鄰居舉報隱瞞年齡想要逃勞役。因《戶令》規定,男子滿十六歲者,要承擔一部分的徭役。
“我哪有十六?那你怎不說我二十一歲了、該交丁稅了,不就是怨我說話毒嗎?”
“你阿爺生了你,一年後才落籍,我怎不知?”
“縣尉,她說我阿爺生了我,可我是我阿娘生的。”
“縣尉你看他油嘴滑舌的,多壞……”
忽然,縣衙外響起了鼓聲。
“咚。”
殷亮起身看了一眼,道:“少府,有人敲了堂鼓。”
偃師縣衙外確有一麵大鼓,名為“堂鼓”,用來升堂時敲鼓聚眾,或百姓有緊急事務時呼喚縣官。
若是冤情,倒不必擊鼓,直接遞狀紙就可以。
“咚,咚,咚。”
此時在堂外擂鼓的是一個不知年紀的孩子,髒兮兮的,骨瘦如柴,唯有一雙眼睛十分靈動,一邊擊鼓還一邊轉頭四看。
直到趙六趕出來,喊道:“別敲了,你有何事到公堂說便是。”
說罷,他捂住了鼻子,嫌這孩子身上有一股餿味。
“今日是新來的縣尉在審案嗎?”
那孩子卻不進去,反而這般問道。
“嗯。”
“我聽聞這位縣尉也為民作主,審案子,肯替苦哈哈考慮?”
趙六心想,王縣尉來時不也是這般嗎?卻有幾時長久?
他遂淡淡點了點頭,讓這小子愛進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