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娘離開以後,李樂就開始從屋裏往三輪車上搬。
再次是真搬,如果是以前的話,李樂很可能會用空間收起來一部分,然後再做做樣子搬一些。
但這次不同,他不但要搬,還不打算一下子給搬完,而是準備慢慢的搬。
當然,先搬的肯定是好東西,比如紅木、紫檀和金絲楠木這些。
至於剩下的那些,都是不值錢的玩意,就算是拉回去,李樂也是給送到收購站。
所以就不著急了,上午拉了一趟,下午拉了兩趟,總算是把好東西都給拉走了。
而這三趟,拉走的也隻有五分之一而已,沒辦法,家具不是木材。
這玩意重倒是不重,但占地方啊!一次根本拉不了多少,特別是大件,更拉不了多少。
李樂能三趟拉走這麽多,主要還是他力量大,可是給摞起來。
要不然五趟也拉不了這麽多。
晚上吃完飯,李樂來到派出所,當然不是正陽門附近的派出所,而是他家附近的派出所。
“同誌,你找誰?”李樂剛進派出所,一名軍警就看著他問。
“您好軍警同誌,我找一下你們這裏的負責人。”
李樂也不知道該怎麽稱呼現在派出所的負責人。
畢竟軍警跟公安不一樣,而且公安這個稱呼還要等兩年。
軍管一結束,雖然說還是這些人,但稱呼不一樣了,現在是軍警,以後是公安。
以後派出所負責人就是所長。
“你有什麽事?”軍警問道。
李樂左右看了看沒有人,小聲的說道:“軍警同誌,我發現一名鬼特。”
“什麽?”
這名軍警立馬臉上變了顏色,對李樂說道:“你跟我來。”
這個時候,對鬼特和台特的打擊可是很嚴厲的。
很快軍警帶著李樂來到一間辦公室門口,軍警上去敲了敲門。
“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