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樂虧嗎?當然不虧。
崔各莊可能血賺,但李樂永遠不虧。
別忘了這裏是什麽地方,這裏是帝都,誰也不知道什麽地方,什麽時候進行開發。
一年付一次,那麽如果這個地方進行開發,或者是用於別的建設。
你根本就得不到什麽好處,崔各莊那邊隨時都可以跟你違約。
而且隻需要賠付你很少一部分錢,就算是你去告都沒用。
因為法律有明文規定,未付款項,如果違約,最高賠付未付款項的百分之三十。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地方十年後進行開發了,那麽崔各莊如果違約,隻需要支付合同剩下四十年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就行。
就算是李樂不滿意也沒用,到任何地方打官司,李樂都不可能打贏。
但是李樂一次性把錢付清,那就不一樣了,因為你可以把違約金定到已付款項的十倍百倍都可以。
因為法律上對這個並沒有限製,隻要雙方自願簽訂合同就行。
這也是為什麽有的違約金那麽高,而有的違約金隻有一點點。
違約金高的,是已經付了全款,並且有約定違約金。
而沒有支付全款的,無論約定的違約金有多高,沒支付的部分,最高就是百分之三十。
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而李樂恰恰就知道,這是因為他親身經曆過。
“秦律師,你還記不記得?我讓你寫的違約金是多少?”
“呃!”秦律師愣了一下,連忙說道:“當然記得,違約金是五十倍。”
等秦律師把話說完,李樂說道:“秦律師,你是律師,法律條文比我清楚,你說未支付跟已支付賠償的違約金一樣嗎?”
“啊!這……這個……”
“秦律師,是不是不一樣?”李樂笑了笑問。
“是的李先生,您是擔心以後對方會違約,所以才一次性把錢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