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些人生來就身處地獄。
張月從懂事起就知道家裏沒有人喜歡她,更別提在意了。
奶奶嫌棄她是女娃,連普通話都說不標準的老太太總是以蔑視的眼神打量她,見一次麵就要編排她一次,嘴裏說著“給女娃吃白米都白瞎了,都是浪費,將來還不是要嫁人給外姓家生孩子,咱家是在替外姓養媳婦哦”。
她好像吃什麽都會被家人心疼,多吃了一塊肉也要被媽媽訓斥,要她留給弟弟吃,女孩子吃多了沒用,也沒有力氣多幹活,不如留給男人吃。
可弟弟的尿布都是她來洗的,打從弟弟出生後,5歲的張月就要負責洗弟弟沾滿屎的一切物件。
媽媽要忙活田裏,還要跟著鄰居去山上采茶,一出月子就急著賺錢,家事都顧不上。
爸爸要和漁民們一起出海打魚,更是照看不了家庭。
張月和奶奶是家裏的主力,爺爺中風後直接癱在**,早已人事不知了。
而即便如此,即便張月才隻有5歲,即便她努力地做奶奶在生活中的幫手,她仍舊逃不過被打被罵。
給弟弟換尿布慢了,要被罵;
沒有掌握好奶粉的溫度,會被打;
剝蒜剝少了幾瓣,會被奶奶訓斥一整天。
但誰也不會覺得這有不妥,好像張月生來就該是這樣的待遇。
以至於她8歲了還沒上學,家務事需要她,要是去了學校,誰來做?
好在居委會看不下去了,出麵遊說張月的父母把孩子送去最近的學校裏完成義務教育,否則就要報警。
父母磨蹭了一陣子,在張月9歲的時候終於帶她去了附近的小學。
張月比班上的同學都要大1歲,但她小小年紀就知道這不算光彩的事,虛榮心令她謊報年紀,她始終咬死自己和大家同齡,甚至會故意把生日說小一些,顯得自己比其他人的年歲小上那麽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