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這裏有你非法融資、操縱股市、轉移贓款的證據,你除了坦白交待,沒有第二條路可選。”
魯春秋把證據材料一一擺在他麵前。
鐵證如山,邵祥春的眼神裏閃過一絲慌亂,但他很快鎮定下來,一臉視死如歸的神情。
“沒有第二條路可選?哈,其實你們已經判了我的死刑了。”
邵祥春說出令魯春秋和周少傑、程浩意想不到話,“你們覺得,對於一個患有嚴重心髒病,急需做心髒移植手術的人來說,你們這些指控還會讓我感到恐懼嗎?”
“原則上,法律程序不會因為嫌疑人或者罪犯患病而自動終止。”
魯春秋不為所動,嚴肅地告訴他,“你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們將繼續推進案件審理,完成法律程序,你必須為你的所作所為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公正也不容許任何人淩駕於法律之上,即使是重病患者也不例外。”
“隨便。我累了,喘不上氣兒了,我要回家休息,否則我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就等著我的律師起訴你們吧。”
邵祥春伸了個懶腰,“你們對我威逼施壓,給我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困擾和心理負擔,導致我的病情隨時可能惡化,我可以起訴你們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
這還真是個燙手的山竽。
按照相關規定,罪犯在被捕或審訊期間存在明顯的健康問題,執法部門確實有責任確保其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包括但不限於緊急救護、定期檢查以及持續的專業醫療監督。
“你不能回家,你被拘留了。”
魯春秋明確告訴他。
“我是交稅大戶,你們的工資裏有我給的錢,你們這些養不熟的白眼狼,你們有什麽資格這樣對我說話?”
邵祥春傲慢地說,“你們不用跟我耍威風,等著看吧,我明天就能出去。”
“納稅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也是你享有公共服務的基礎。但無論是誰,都不能以此作為逃避法律責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