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的手機號碼,再說我也不敢插手機卡,要不我早被抓回去了。
我們用Q號聯係,他的網名叫‘孟婆’。
有天我在超市外麵蹭網,他加我的好友,我看他網名以為他是個女的,就通過好友跟他多聊了幾句……”
醬冒堂有些難為情地說。
這家夥畏罪潛逃,漂泊異鄉,過得跟不見天日的老鼠似的,竟然還想豔遇。
周少傑和魯春秋無語,覺得這家夥腦子有坑。
醬冒堂見兩人不說話,眨巴了兩下眼急忙解釋,“我尋思她是個女的才同意跟他見麵,誰知道他是個男的?
見麵之後,我挺失望,不過見他挺大方,一下子就給我一萬塊,我就覺得這個人還是挺仗義的。
那個時候我已經窮得兩三天沒吃飽飯了,他給我的一萬塊錢讓我快活了兩三個月。
錢花沒了,到處都是監控,我又不敢出去偷,就隻好同意幫他的忙……”
“別找借口,窮就能殺人放火嗎?”
魯春秋質問。
醬冒堂舔了舔嘴唇,“我的意思是我是被迫無奈,不是故意犯罪。
我覺得我也是受害者,我幫他把人殺了,他還欠我錢。
說不定他現在到處找我,他不像個老賴。
你們怎麽也得幫我把錢要出來,要不然我就虧大了……”
醬冒堂雖然有些語塞,但仍然試圖為自己辯解。
他的理由雖然在道德和法律層麵上站不住腳,他卻固執己見且理直氣壯。
隔壁監控觀察室裏,江舟、楚城、林宇塵看審訊實況,看到這裏表情各異。
像醬冒堂這種情況在過往的案件中並不少見。
有些罪犯對法律了解有限,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甚至誤以為自己的行為是合理合法的。
醬冒堂自始至終沒覺得自己殺史某有錯,在他看來,兩人打架的時候,史某先劃傷了他的臉,他還他一刀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