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月,你不覺得自己很討厭嗎,為了離婚,你將我貶的一文不值,恨不得有多遠,將我扔多遠。”
“我如你所願,馬上和你辦理了離婚手續,從那天開始,你們一家三口就像是幽靈,時不時就要圍繞在我身邊,甚至還搬到了我家對麵。”
“我不發火,隻因為不願意將寶貴的時間浪費在你們身上,不代表沒能力收拾你們。”
活動結束已經是晚上九點三十分的事情。
方林告別鄒四海,王雲同,騎著自行車返回農機廠宿舍樓。
剛到樓下,方林積攢了一整天的好心情,隨著李秋月的出現消失無蹤。
不用猜。
李秋月肯定是專門等著自己。
活動過程中,李秋月看到了大出風頭的方林。
方林同樣看到了李秋月。
對此,方林選擇直接無視,連一個眼神都懶得多看。
沒承想,李秋月反而是陰魂不散。
“方林,我真有這麽討厭嗎?”
李秋月一臉淒苦地說道:“在建國飯店的時候,你連看我都懶得看,回到家裏,你還要用這麽傷人的語氣和我說話,咱們的夫妻情分在你心裏,就真的一文不值嗎?”
“不然呢。”
方林麵無表情道:“麻煩把路讓開,不要影響我回家休息。”
“如果你和你的家人對我糾纏不休,繼續玩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別怪我不客氣。”
所有的感情和幻想,都在李秋月提出離婚的那一刻消失無蹤。
方林對李秋月既沒有感情,更沒有恨意。
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李秋月選擇攀龍附鳳,為了更好的生活背叛方林。
對此,方林隻有一句話的評語。
腳上的泡是自己走出來的,怨不得別人。
見方林一臉鐵石心腸,話中不留任何情麵,李秋月咬了咬嘴唇。
“我們……我們重新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