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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拆遷

萬人國企的重型機械廠整體搬遷絕對是項大工程。

步雲峰對市政府的拆遷決定非常支持,主要原因當然是有利於現代企業製度試點工作的實施。

敢於打碎舊格局建立新秩序!

重型機械廠完全可以利用此次整體搬遷的機遇,對該大型企業進行相應的調整。

比如:

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

正好可以將本廠的幼兒園、子弟學校、醫院、福利院以及供水供電供熱等等部門及人員移交給政府管理,或者進行市場化經營運作。

甭管最終能夠談攏都不會拖家帶口統統弄到經濟開發區去。

再比如:

兼並收購相關企業的工作,也可以順勢在新廠區完成一係列重組整合工作。

可以說利大於弊。

為了順利完成整體搬遷任務,重型機械廠成立“拆遷指揮部”,由廠長劉保平擔任指揮長,兩位副廠長步雲峰和張泉擔任副指揮長,下設“重機廠拆遷辦公室”,由工會主席王洪濤兼任拆遷辦主任,保衛科科長何冰、廠辦室主任崔衛東擔任拆遷辦副主任,另有部分幹部職工參與其中。

拆遷指揮部例會上。

劉保平正式提出,為了保障重型機械廠順利完成整體搬遷,以及在土地征用、房屋拆除、補償安置等相關事宜處置過程中不出紕漏,建議增設“拆除隊”“護廠隊”兩個臨時機構。

副廠長張泉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認為“拆除隊”“護廠隊”的設置沒有意義。

按照市政府的規劃部署,他們重型機械廠隻負責按期搬離就可以了,至於拆除機器設備並運輸,各車間早有相關預案,而拆除廠房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給政府去辦,自己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再說增設“護廠隊”就更沒有必要了!

重型機械廠保衛科不是擺設,常年肩負著維護廠區治安、護廠巡邏的任務,人手足夠且運行良好,增設“護廠隊”無異於畫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