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他自己都分不清臉上的水液到底是淚水還是雨水,隻知道此刻他的心髒是鮮活跳動著的。
他想抱抱眼前的少男,讓他再也消失不了。等他發現過來的時候,他已經將人緊緊裹住了,即使手臂不夠長,但是還是盡力而為了。
臉頰貼著的胸腔傳來一陣振動,隨後是頭上的輕笑聲:“小木,怎麽了?才幾天沒見就這麽想我了啊!”
幾天?
他媽的是二個多月,七十八天,一千八百多個小時!
實在太氣了,他怎麽可以輕描淡寫地說“才幾天”!
“嘶!”
劉均傑一聲低吼。
“怎麽了?我們的小木什麽時候變成了喜歡咬人的小狗?”
他捧著小木的頭,低沉嗓音:“嗯?怎麽不說話了?”
小木真的很生氣,“還不都怪你......”
“好了,好了,這是我送你的禮物。”
劉均傑將懷中一個包裝奢華的絲絨盒子拿了出來,“喜歡嗎?”
小木看到上麵的LOGO時,整個人都不好了,這個牌子雖然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個的牌子,但也很是昂貴!
他哪來的錢買的?一個連學費都需自己兼職賺的人,怎麽可能買得起這麽昂貴的禮物?
小木並沒有第一時間接過,而是詫異地看著劉均傑。
“這就是我消失的原因!”
他像是看出小木的猶豫,將它強硬地塞進小木的懷中,“我準備很久的。?”
那一刻,小木什麽都知道了,原來他並不是故意躲著自己,而是為了他的生日去拚命賺錢去了,隻為送他喜歡的牌子。
說不感動是假的。就在他不知如何開口時,劉均傑率先將他再次摟抱住,“小木做我男朋友吧!”
這是小木第一次做出格的事情,他不僅同意了下來,還跟他出去了。
自此兩人確認了關係,隻要沒課沒兼職就時常膩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