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紅紅看到林靜姝,就十分激動。
林靜姝眸子平淡地看向她,倒有些好奇,怎麽才一個晚上,她就要招了?
“你一句知道錯了就可以逃避犯罪責任,哪有那麽好的事,更何況,能不能夠放了你,我說了可不算,警察局又不是我家開的。”
想什麽呢。
“不是,警察說我們可以私下調解,我同意私下調解,隻要你能在和解協議上簽字。”
林靜姝看向邢警官,邢警官點頭道:“目前案件確實有兩種調解方式,一種是走公,一種走私,看你想走哪一種?”
“私下調解我沒問題,但你要說出你的幕後之人,還有,賠償金額,兩萬,你隻要給得起,我完全沒問題。”
“什麽,兩萬,你咋不去搶,警察同誌,她這是敲詐勒索。”
一聽到這個數字,吳紅紅瞬間就激動起來。
“邢警官,你看,不是我不私下調解,而是她根本就沒有這個能力償還我所有的損失。”
何止兩萬,兩萬不過是看在她就是一個普通百姓,根本就拿不出錢來。
犯了事,想輕描淡寫的揭過去,想啥呢。
犯罪收益高,成本卻那麽低,人人都犯罪去了。
吳紅紅不敢再說話了,兩萬的賠償,把她賣了都賠不起。
家裏人要是知道,就算出去了,恐怕也得打死她,想到恐怖之處,她忍不住自己顫抖。
“姝宇服裝廠的損失高達五萬,如果你賠償不了,按照刑法,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萬?十年?
聽到這個數字,她臉色唰的一下就白了。
她現在都快四十了,坐十年的牢,估計她兒子都不認她了。
除了判刑,該賠償的依舊得賠償,該招供的,還是要招供,否則,就不是十年這麽簡單了。
“警,警官,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嗚嗚嗚,我,我不想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