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諶對煤的運輸和收購,實際上是借鑒了後世明朝的開中法,朱元璋當年為了維持邊關的糧食數量,特地讓商人販鹽加一道程序,那就是必須往邊關運多少糧食,才能換來多少鹽引,這樣一來,鹽商必須就源源不斷的給邊關輸送糧食,維護邊關的糧價穩定。
這種做法其實是非常好的調控手段,用鹽這種必需品,保證邊關糧食提供足夠,可是後麵因為朝廷眼饞鹽引的大量利潤,將開中法廢除,直接收現銀,結果朝廷的稅收多了,邊關的糧價卻漲了——糧食這玩意的價格,從來就不是你硬性規定就能夠規定死的,完全取決於提供的數量。
明朝後期邊關糜爛導致的一係列問題,如果非要強行說的話,就和開中法廢除脫不了關係。
邊關糧食不夠,朝廷就隻能往邊關撥更多的銀子,可是這銀子也不能吃啊,你銀子一多,糧商就漲價,邊關還是吃不飽,朝廷撥再多的銀子,邊關也吃不飽,而這撥過去的銀子從哪兒來?還不是從內地的自耕農身上來。
這就是連鎖反應。
而運煤法則和開中法差不多,商人想要從河東販煤,就得往河東運糧食,河東糧食多了,能脫產的人就更多,煤礦開采就更快。
而且煤引的發放,本身就是對稅收的一種保證。
不用自己下去催收,你運糧和購買煤引的過程中,就已經把稅交了。
都不用設厘卡!
在這樣的情況下,麟州那裏的煤礦就算質量再好,也競爭不過。
“隻不過讓麟州看著這麽大個煤礦在那裏閑著,本太子也不忍,這樣吧,本太子給你們出個主意。”趙諶笑道。
“太子請直言。”折彥質忙道。
“你們麟州出的煤礦,我太子府以更高的價格收購,本太子打算設立煤炭標準,你們麟州的煤炭質量確實更好,所以以更高的價格收購,也是正常的,這樣一來,你們的利潤就可以保證了。”趙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