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霜是極力想保持低調的。
如果可以,她覺得這麽多的酒席也不需要辦的。
最好是像以後有些人那樣,裸婚。
兩個感情甜蜜的人,扯了證,不請賓客,不辦酒席,直接出門來個蜜月旅行就好了。
不多花錢,也不用把精力放在很多純粹形式的應酬上麵。
不過,這個年代結婚的人,都恨不得要把婚禮搞得轟轟烈烈,越轟動越好。
這兩年,村裏有的年輕人結婚,也想學一學城裏人的派頭,騎著二八大杠自行車,載著新娘子,在鄉村土路上風風光光地轉悠一圈。
那已經是很有麵子的事情了。
秦大勳覺得自家閨女可以再有麵子一點。他想把他的小汽車紮上紅綢,載著秦小霜和瞿臨川,在附近的鄉村公路上慢悠悠地開上一圈來回。
那絕對是這些鄉親們都沒有見識過的風光。
可他的想法剛一提出來,就被閨女秦小霜態度很堅決地拒絕了。
“爸!我們家跟臨川哥家就隔著一段田埂,走得快五分鍾不到都走過去了。哪裏用得著專門開著車,在村裏到處繞一大圈再回來。太招搖了!”
“您說,我現在的知名度還低嗎?恐怕這十裏八鄉都知道我秦小霜的大名了。不需要再去轉一大圈讓別人圍觀了。”
秦小霜覺得做人不可張揚過度,福滿則溢。
秦大勳想到前些天,鄉政府敲鑼打鼓地上門來送喜報,確實已經夠轟動夠震憾了。估計那餘威後勁兒得讓這些村民談上好幾年了。
隻得放棄讓閨女顯擺一下的念頭。
“爸!我覺得臨川哥也不在乎這些虛禮的。嗯,大不了,我去接他的時候,走慢一點,多走幾分鍾吧。”
秦小霜彎著眉眼,跟父親商量。
“行吧。”秦大勳隻好妥協。
主要是距離瞿家太近了。以他的大長腿,好像沒走兩步,就走攏了,實在是可以發揮的空間太有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