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重返1970,我靠打獵養全家

第104章 拚命三分鍾

"滾!"李明傑冷冷地說,"我的獾子不賣。"

李大山臉色一變:"臭小子,你還敢這麽跟你爹說話?"

"你也配當爹?"李明傑挺直腰板,"上次想偷獾子的事兒,要不要我說出來?"

李大山臉一紅,訕訕地退到了一邊。

張經理看這情形不對,趕緊打圓場:"這樣,小夥子,你要真不想賣,咱們還可以合作。你這養殖的本事不錯,我們可以投資......"

"不用了!"李明傑打斷他的話,"我有自己的打算。"

等人都走後,王大壯還在嘖嘖稱奇:"你小子可真有主意,連縣城的人都敢得罪。"

李明傑摸著獾崽的腦袋:"我這不是得罪他們,是看準了這裏頭有油水。"

"啥意思?"王大壯一臉茫然。

丁香倒是明白過來:"對啊,他們要是真沒打算賺大錢,能出這麽高的價錢?"

"可不是!"李明傑說,"你們想啊,養獾最難的是啥?就是找種獾。咱們這有大胖,那就等於有個活祖宗在。"

王大壯眼睛一亮:"你是說......"

"養殖!"李明傑說,"咱們自己養!"

他從屋裏拿出個破本子,翻給大家看:"這些天我天天記著呢,獾子愛吃啥,怕啥,喜歡啥,都記下了。"

本子上密密麻麻寫滿了字:

"獾崽三個月斷奶。"

"喜歡軟食,最愛蟲子。"

"天氣熱了愛挖洞納涼。"

"認生但不傷人。"

......

丁香接過本子看了看:"你這記得可真細!"

"可不是!"李明傑說,"我尋思著,要是能把這養殖技術摸透了,往後就不愁了。"

王大壯一拍大腿:"對!咱們村後頭那片荒地,正好可以建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