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趙瑾誠還是搖頭。
“我聽著像櫻花語,但不是很地道。”
“且他語速非常快,那句話應該是在罵我,我聽的不是很清楚。”
“你還有別的要補充的嗎?”
宋明冉的臉色始終繃得很緊。
趙瑾誠苦思冥想,大約五分鍾之後,他又補充一句。
“那個男人穿的是牛皮靴子。”
“靴子?”
宋明冉一皺眉,“你怎麽知道是牛皮靴子,你剛才明明說黑燈瞎火的你什麽都看不見,會不會是看錯了?”
“不會的,一定是靴子,因為他踹了我一腳。”
趙瑾誠指著胸口,“到現在為止,我胸口還隱隱作痛呢,我怎麽可能看錯?”
“而且當時我抓住他的腳了,那個質感,一定是牛皮靴子!”
牛皮靴子並不多見,隻有有錢人才穿得起。
雖然趙瑾誠也很有錢,但他的錢都有用,根本不舍得花重金去賣雙牛皮靴子。
但他很喜歡牛皮靴子。
有一次趙瑾誠在街上看到有人賣牛皮靴子,他過去摸了又摸,流戀很久,最終還是沒舍得給自己買一雙。
葉青青也在一旁說道:“牛皮的質地的確不是其他東西能代替的,雖然當時情況很慌亂,但我相信趙瑾誠說的話。”
“我也相信。”
沈望山跟著點點頭。
那小偷把趙瑾誠害成這樣,一定沒有人比他更想盡早破案了。
宋明冉倒不是懷疑趙瑾誠撒謊,隻是震驚。
在那種情況下,他居然還能保持理智記得凶手靴子的材質。
“因為我知道,我打不過他。”
趙瑾誠微微歎息一聲,“昨天晚上出事時,我本就落了下風,那人手裏又有匕首,我哪裏認識他的對手?”
“我就想著多記點特征,如果有機會逃出去的話,我一定要將這些信息全部告訴警察,爭取早點破案。”
“沒想到,我還真活著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