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和周強兩人稍微喝了一點,正準備下午好好在家休息一番。
供銷社的嬸子又喊李牧過去接電話了,李牧有點無奈,心裏罵道:“怎麽沒點眼力見啊,不知道明日再聊嗎?”
心裏抱怨歸抱怨,但是腳步絲毫沒有停頓的朝著門外走去。
等到李牧接了電話回來,林宛和周強兩人一直盯著李牧看,滿眼都是想知道誰給李牧打的電話。
“又是那群家長,想喊我們過去聊,說是同意我們說的賠償款了。”
李牧一把扯起周強,就準備再去警察局一趟。
兩個人來到警局,輕車熟路地找到了上午聊的那個辦公室,那幾個家長都還在,今天都差點下跪的婦女,也再不停地抹眼淚。
“來了,小夥子,我們同意了,你現在能簽和解書,讓我們孩子出來了吧。”
中年男人一看到李牧,就直接問道。
“嗯。可以,但是什麽時候放人要警察說了算,我隻是不追究我的責任了而已。”
李牧點了點頭,說道。
“行,隻要你不追究了就好說,錢是給你現金還是?”聽到滿意的回答,這次中年大叔也不拖泥帶水地直接說道。
“給我現金,等會簽完我就走。”李牧想也想的回答的,畢竟他現在可是沒有存折的人。
不過這個男人反倒提醒了一下李牧,後麵家裏的錢隻會越來越多,是時候該辦個存折了。
雙方談好以後,警察就安排同事去給幾人準備和解的紙張。
中年男人十分的爽快,從身後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五千塊現金,遞給李牧。
等到和解書拿過來,雙方簽字按壓以後,李牧就帶著周強走了。
拿到錢以後的李牧並沒有著急回家,而是帶著周強去了銀行,辦理存折。
李牧從這裏麵拿出一千塊遞給周強,說:“你現在也有對象了,這錢拿著,以後漁場賺的錢分你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