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瞪著大眼睛,無辜地看著於明銳。
於明銳從來沒想過,耍流氓能這麽解釋。
但好像也對。
就是不太適應這個詞。
於明銳很不習慣,開始搓嘴,再搓臉,到最後得搓手。
最終,他說:“我,不結婚,耍流氓,那不對,我不能毀了你。”
嗯,這是他在這時代很難改變的概念。
秦妤:“你不和我結婚,隻是想和我在一起,卻又不上床,搞什麽名堂啊?那不也是毀了我嗎?”
這給於明銳問住了。
純情如他,真是從來沒有想過,還有這方麵的問題啊。
現在分開,於明銳是萬萬不想的。
他隻覺得,如果不結婚,萬一他有什麽事,小姑娘就可以重新找一個人,好好生活。
上床不上床的,這問題於他,超綱了。
於明銳就萬分懊惱。
果然,他們這樣的人,就是不應該處對象。
現在到了這個地步,怎麽做都不對。
不結婚就耍流氓,對不起小姑娘;
不結婚不耍流氓,也對不起小姑娘;
結婚再耍流氓,要是他死了,更對不起小姑娘。
他可太難了。
秦妤就看著他坐在那裏,緊皺眉頭,萬分為難,真是心酸又好笑。
這年代的男人可真是傻啊。
他今天肯定是經曆了之前沒遇到過的大事,才會這麽患得患失。
可是,對於愛他的人來說,結不結婚的,有什麽關係呢?不結婚也愛啊!
秦妤心裏轉了千百遍的心思,還是決定拉他一把。
因為真的喜歡他啊。
她靠過去,吻他的眉眼,他的鼻尖,他的喉結,他的鎖骨:“既然現在準備不結婚了,那就不需要等了,我想和你在一起,現在就要。”
誰受得了心愛的人對自己做這些事?
於明銳緊緊抱住她,是一點不舍得撒手,但又不敢深入,心的抗拒與身體的迎接在極限拉扯,極限地不停轉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