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妤一邊惋惜著,一邊找了個同類型的小玻璃瓶子,把這藥粉倒進去。
一開始很小心地倒了一半,實在不舍得,再倒多一些。
最後,隻剩了一點點留在原瓶子裏,照舊用塑料袋子裝好。
能交差就行。
弄好這些,秦妤把留下大部分藥粉的小玻璃瓶,連同床底下那個自己提煉的乙醇,一起帶走在身邊。
這才出去找公安局的人匯報昨天的事情了。
公安局負責這個案子的人姓湯,政保局本來負責這事的安臨川應該是真的追著於明銳去了,沒在,派了個副手來做記錄。
秦妤感覺得到,這個年代的這些人,並不專業。
因為犯罪分子宋皋已經死了,他們的工作態度就很放鬆,甚至有些懶散,基本上屬於例行公事,連秦妤交上去的小玻璃瓶,湯同誌也是隨手放在自己包包裏,連個收條都沒有。
秦妤真是懊惱,早知道是這樣,那一點點都不該給他們留。
當秦妤提出,在沈振國的口供中提到了,宋皋可能攔截過多人,是不是應該找到那些受害人,進一步了解案情,以防有人員傷害的時候,湯同誌一句帶過:“這種事,要有人舉報才行,不報不受理的。”
秦妤:“那蘇冰倩呢,她不是被宋皋抓過嗎?她說她逃走了,說不定是撒謊的,要不然你們再問問,說不定能問出別的大事來?”
湯同誌眼睛往上看:“啊?什麽?我說秦同誌,我們怎麽辦案我們有流程的,你還有別的情況要跟我們說嗎?”
唉!
這年頭就這樣。
秦妤作為一個普通人,難道還能指揮人家公安局的同誌幹活?
不過這樣也有一個好處,至少能比較容易的把沈振國給保下來。
果然,秦妤把自己了解到的情況配合的回答了,再把沈振國的情況一說,姓湯的科長當即承諾,隻要他們再核實一下,要是沈振國確實是被宋皋挾持著的,就不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