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素芬是很有分寸的人,見秦妤問,連忙擦了眼淚說明情況:
“沈振國住在韓家。他住院呢,總共是住了十二天,傷口完全愈合了才出院的。一開始在醫院的時候,韓家嫂子都是負責送飯,韓主任晚上會去陪著,我是負責白天看護,晚上就回來陪方婧嘛,所以晚上我都不去醫院。
後來韓向紅好了很多,能起來自己活動了,就隻是等那隻砍傷的手長好,她精神頭就來了,跟我和韓家嫂子說,不用總陪著,晚上也不需要了。因為她能走,沈振國另一隻手也能動了,白天他們能相互照應,不用我們天天守著,因為我們天天去,他們兩個病人還得費精神和我們說話,覺得不自由。”
秦妤點頭:“這可真是韓向紅的性子。”
白素芬也笑:“就是啊。那我瞧著沈振國確實養得挺好,韓向紅又每天嘻嘻哈哈的,狀態確實不錯,我就和韓家嫂子商量了一下,接下來到底要不要每天陪著。韓家嫂子也覺得不用了,偶爾去看他們一下就行,我就和韓家嫂子說好,輪流給兩人送飯就是了。
後來兩人都挺好,要出院了,我把你小舅舅的房間都整理好了,但是韓家嫂子跟我說,他們家商量了一下,決定讓沈振國到他們家去養傷。
因為韓向紅認準了,這孩子是她救命恩人,韓向紅的手養傷還要養好久的,家裏有個人一塊兒說說話比較熱鬧,她現在又想熱鬧又不想見到外人,一個不認識的都不想見,那有沈振國陪著,倒是不錯的。”
秦妤感歎:“我是真佩服韓向紅啊,不管啥時候,熱鬧是排第一位的,那沈振國呢,他自己願意去?”
白素芬:“我問了他的,看他喜歡去哪裏就去哪裏。他說,他想先去韓家住,等你回來以後再由你決定。這孩子還是挺敏感的,我感覺這養傷日子裏,他還是和韓向紅更熟悉些,所以覺得有個同病相憐的在一塊會更舒服,就沒勉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