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
就在吳映雪忐忑不安的待在傅家,等著那個老男人如何判決時,竟突然接到消息。
說是那老男人也是無辜的,他不是人販子,當初吳映雪被送到他家裏,他一分錢沒有出。
其次沒有受到過教育,認為吳映雪能到他家裏做媳婦,那就是父母安排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那老男人自然也就沒有構成實質性的人員拐賣。
聽到這個理由,吳映雪差點炸了。
這是什麽破理由?
合著她遭了幾年的罪,都成了莫須有,任何人都不需要為她的遭遇負責?!
吳映雪不能接受!
那老男人要是跑了出來,她以後的日子該怎麽過?
“小吳啊。”傅母這時過來找她。
吳映雪正心煩意亂呢,卻也耐著性子回應:“姨,怎麽了?”
“這傅岑怎麽到現在都沒回來?這都出去一天了,打電話也沒人接。你聯係過她沒?”傅母問。
吳映雪心煩,“不會有事的姨,這是在安市,沒那麽多壞人。也許她是遇到了什麽事耽擱了。但我今天沒有聯係她。”
那天傅岑說的那番話,讓吳映雪到現在心裏還有點膈應,自然不願意跟傅岑多說什麽。
何況她現在自身難保,哪有空理會傅岑怎麽了。
那麽大個人,丟了一次,還能丟第二次嗎?
再丟了,那就是純純的傻了。
傅母一想也是,傅岑走之前就說去找那幾位股東,沒有離開安市,那應該不會有什麽事。
可直到晚上九點多,傅岑還沒有消息,傅母急了。
她沒辦法,各種翻找傅崢生前用的手機,尋找那幾位股東的聯係方式。
“喂?是劉女士嗎?我是傅崢的母親啊。”
劉股東正是那位年輕的股東,“是我,請問有什麽事嗎?”
“是這樣的。傅岑今天說去找你們有點事,但她現在還沒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