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義憤填膺。
“他媽的,那金毛不知是走丟了還是咋,到我這,我就給它喂飯,這玩意,多一口少一口的,我喂得起!
而且我喂出感情了!
剛開始它隻是瘸了一條腿,我還以為它摔的呢!後來兩條都瘸了,我還想帶著它去鎮子上看大夫,哪曾想被偷了,這麽一尋思,我覺得狗就是被偷狗賊先打斷的腿,再偷走。
這樣狗也掙紮不了,哎呀,我可憐的狗啊!
哎……肯定吃狗肉去了。”
老板還說,偷狗的鐵不是本地人。
本地人對貓狗、麅子之類的,都不敢碰,怕折損子孫後代。
我想著我夢裏那個金毛。
那個金毛是不是要告訴我什麽?
告訴我……沈宴有危險!
老板見我愣神,以為我不讚同。
“小姑娘,你不會以為是我矯情吧?不會說,豬牛羊也會被吃吧?”
我連連擺手,表示從沒那麽想過。
並且我也是村裏人,我自己對偷狗賊,自小就很厭惡。
我有我自己的一套認知。
我說:“首先,外麵平時吃的豬牛羊我沒有養過,與我沒有建立感情。
如果我今天養的貓,養的雞鴨被偷了,我照樣心裏難受。
其次,這是偷別人的狗,就算送給狗肉館,也是沒有經過檢疫的,農村的家養狗很多不打針,有什麽病都不知道,屬於偷狗賊也沒想過食客的安全問題,純屬自私。
最後,不管如何,這是我的狗!重點在‘我的’!
隻要是我的,不是狗,是什麽別的東西,例如自行車被偷,也是拿走了屬於我的財產!所以我不可能理解偷狗賊。”
老板簡直被我說到心坎裏去了。
連忙抓著我的手,說:“就是這麽回事,就是這麽個道理!”
但是說出來,我也沒好受一點。
我想到沈宴,甚至我很擔心沈宴也被那麽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