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領導的話中,宋文遠知道他已經看過信中的內容,於是就在辦公室裏拆起了信封。
信中最前麵記錄的是妻子往上數三代的長輩信息,上邊有街道、工作單位還有派出所的蓋章。
然後才是妻子自己本身的情況,足足記錄了幾大張紙。
李博文看宋文遠看得慢,忍不住在一旁提醒道:“本來隨軍的審查沒那麽嚴格的,隻要工作單位、街道這些地方蓋章,證明她的背景沒問題就行了,是我打電話過去讓那邊仔細查的。”
宋文遠沒有回話,還是繼續看信上的內容。
第一頁就是妻子從小到大的簡曆,小學,初中,高二輟學接任父母工作……每一項都有相對應的蓋章。
然而,等他翻到第二頁,看到妻子將工作讓給自己妹妹的時候,瞳孔猛地縮了一下。
妻子生產後,家裏來信跟他說過這件事,所以除了每個月固定的十塊錢,他經常也會托人寄一些補品回去,但家裏從來沒有說過妻子將工作讓出去這件事,他也一直以為妻子是有工資的。
宋文遠繼續看下去,看到妹妹占了廠裏分給嶽父嶽母的房子結婚,妻子的戶口則是被遷到他家所在的大隊……臉色越來越黑。
有幾張紙的內容並不是辦理隨軍需要的資料,而是調查人自己在村裏走訪得到的信息。
上邊寫了妻子生了女兒後是如何被婆家磋磨的,他的女兒在村裏是如何被欺負的,就連女兒摔到頭差點死掉,他原本在紡織廠當工人的妻子連一毛錢的醫藥費都拿不出來。
他每個月寄回去的錢都是妹妹代領,他自以為是妻子心善,將這筆錢拿來孝敬婆母。
所以妻女來到這邊後,那十塊錢他也是照常讓人打回去的,當做給父母的孝敬。
結果呢?
他們趁他的妻子懷孕時頂了她的工作,之前存錢估計也被以各種方式掏空了,否則怎至於落到如此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