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他回到家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金花正蹲在灶台前,手裏拿著一把破舊的木勺,慢悠悠地攪著鍋裏的湯。
聽見動靜,她抬頭瞅了他一眼,語氣裏帶著點揶揄:“回來了?怎麽樣?”
李東生咧嘴一笑,脫下外套掛在門邊的釘子上,邊走邊說:“很成功。”
他一屁股坐在炕沿上,從懷裏掏出一小塊從老先生那兒順來的虎皮碎片,扔到金花跟前。
“今天那個披風賣了五千,我想著其他的皮子跟老先生合計著做點新玩意兒,虎皮大衣、坎肩啥的。”
金花聽到五千,手裏的皮子都沒拿穩,震驚的說。
“五千?那麽貴?不能使開玩笑吧”
李東生有點渴,拿過她手裏的勺子,去打了一碗湯,低頭抿了一口,燙得他咧了咧嘴。
他放下碗,興致勃勃地說。
“我騙你幹什麽,你可別小瞧我,這回不一樣。是首富他們家買的。”
金花似懂非懂的點頭。
李東生抓了抓頭發,嘿嘿一笑,轉移了話題。
“反正趁著能賺錢,咱得趁熱打鐵。”
說著他端起碗,三兩口喝完,抹了抹嘴,“對了,妙妙呢?”
“跟秋生出去玩了,天黑才回來。”
金花皺著眉,語氣裏帶了點埋怨。
“你那弟弟,整天帶著閨女瞎跑,一個小女孩的被他帶的跟男孩一樣。”
李東生沒說什麽笑著搖頭。
他們並不知道的是,與此同時,城裏的街頭巷尾都響起了一則令人振奮的事——報紙頭版刊登了一個醒目的標題。
“一件披風抵工人十年工資!”
雖然報道裏沒有任何披風的圖片,但卻因為披風是用虎皮做成的,這一下就激起了全城的八卦心,大家都在猜測這披風的樣貌和價值。
各大商行裏,老板們手握報紙,心裏盤算著如何從中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