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該給你普普法了。”林清顏站起身,目光如炬,聲音沉穩而有力。
她走到審訊室的角落,拿起一塊白板,轉身麵對趙強,拿起筆在白板上寫下“故意傷人罪”幾個大字,字體遒勁有力,仿佛每一筆都帶著不可抗拒的威嚴。
她一邊寫,一邊緩緩開口:“根據我國法律,故意傷人罪可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你以為你的謊言能毀了一切?別做夢了。”
警官的話語如同鐵錘,字字敲擊在趙強的心上,他的眼神越發驚恐,仿佛看到了自己即將墜入深淵的未來。
“算了,一時半會兒跟你講不清楚。你直接看這個吧。”林清顏從兜裏掏出一個小本子遞給他。
小本子的封麵已經略顯陳舊,邊緣微微卷起,仿佛承載著無數個秘密與過往。趙強顫抖著手接過,眼神中滿是疑惑與不安。
他緩緩翻開,隻見裏麵密密麻麻記錄著各種法律條文,關於故意傷人罪的定義、量刑標準,以及過往的案例分析,每一行字都像是冰冷的鐵鏈,緊緊束縛住他的心髒。
他的視線在那些文字間遊走,仿佛被拖入了一個無盡的黑暗深淵,四周的牆壁不斷向他逼近,讓他窒息。
翻開的那一頁,上麵寫著:
街頭鬥毆的判刑依據具體情況而定,以下是幾種常見情形的法律依據和量刑標準:
故意傷害罪
•輕微傷害:一般屬於治安管理處罰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會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別嚴重情況:如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