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子強問道:“那後來呢?”
邱建明說道:“後來他開公司的車接貨過程中闖紅燈撞死了人。萬幸也是去接貨沒非法物品。為了息事寧人,當時是我哥親自去處理的這起車禍。當然錢是保險公司賠的。然後他就又坐牢了。那次我記得判了兩年左右。09年他出獄後我們已經不做走私生意了。主要是奧運之後你們的打擊力度太大了,風險太高。賺那點錢還不如放幾次貸來得快,況且放貸的事少還安全。我跟我哥就已經不怎麽再碰走私的事情了。所以他出獄後也沒事幹,又在我哥身邊呆了兩年。主要工作是給我哥當保鏢。隻是到了11的時候,我發現他動公司的錢,而且不是一次。我跟我哥商量了一下後就把他送到了申宏那裏。左右他喜歡打人,去申宏那裏也算物盡其用。誰知道後來發生了那麽多爛事。後來他的名聲已經在道上臭了,誰還敢用他?不過戴警官,你確定他跟十一條人命有關?我覺得他沒這麽大膽子呀。”
戴誌強說道:“你說的這些情況我們都了解過。但我們想聽的不是這些。”
邱建明略有些錯愕地問道:“別的事我是不知道了。他跟我哥的關係比較好。我對他那種隻會動粗的人比較反感。所以我們的關係很一般很一般。”
聽他說完,我才意識到了邱建明兄弟跟裴新民的關係不一般。因為我們知道裴新民幹了什麽。除非邱家兄弟跟這起車禍沒有任何關係,但現實是不可能的。也不說貨車是邱家兄弟的那麽簡單。裴新民從03年就跟邱家兄弟就結緣了。製造車禍殺人這種事必須是他們這個團夥內部非常信任才能辦到。首先這和一般的買凶殺人不同,因為製造車禍撞死人是要百分之百坐牢的。不管是一年也好,三年也罷。沒有人願意去坐牢。而且聽上去最多三年好像也不多,但是那是一千多個日夜,誰都知道這裏麵有多大的變數。而且萬一留下破綻,那就不是三年那麽簡單了。這裏麵的操作風險很高。彼此間沒有足夠的信任成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