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強問道:“你就這一部手機和一個手機號嗎?”
李維剛愣了一下說道:“對啊。我就隻有這一部手機一個號碼。別人都知道的。”
張強說道:“可根據我們了解的情況並不是這樣。”
李維剛似乎猜到了什麽,他馬上說道:“我懂了。我懂了。是這樣的。大概在95年還是96年的時候,那會我不是搞走私麽。我們搞過一陣手機走私。那會手機剛在國內開始使用,我就用我的身份證注冊了大概有最少十幾個號碼。具體有多少我是真的記不住了。當時是我找我姐辦的,她那會在移動上班。當時是為了方便走私溝通麽,這些號碼有的給了我的手下用,有的我連手機帶卡送給了朋友。後來我還買過不少那種不用身份證的臨時卡叫什麽神州行用過一段時間。我現在用的這個尾號4個6的已經跟了我快三十年了。我自己隻用這一個號。我年紀也大了,那些新潮的東西我也玩不過來。我現在接觸的人都知道這個號。”
張強看了我一眼。我說道:“我們相信你說的話。不過我們最終要看證據。你想要洗脫嫌疑的配合我們的工作。比如你知道誰還在使用你這些號碼。我們要具體的信息。包括他們的姓名、職業、是否可能存在犯罪行為。你能想起來幾個是幾個。想起來越多越好。”
李維剛麵露難色地說道:“其他的都能說,但是有沒有可能犯罪這個我不敢亂說。總不能平白無故地瞎說八道。”
我說道:“我們現在辦的這個案子是公安部督辦的。現在已經出現了十二個被害人。你聽清楚是被害人,不是受害人。我覺得你應該懂這兩者之間的差別。”
李維剛慌張地點了點頭說道:“我懂,我懂。隻不過現在我跟那幫人走得遠了。所以我說得未必準確。”
我繼續說道:“你知道我們的工作流程,你說的每個字我們都需要時間去核查。如果你沒有作案嫌疑我們是不會找你的。這點你心裏也清楚。現在是你洗脫嫌疑跟我們找到真的嫌疑人這兩件事不衝突。你提供的線索越有針對性,我們都能節省時間。另外我要提醒你,我們之間的信任十分脆弱。別自己給自己挖坑。我要提醒你的是,你自己是個經營玩洗唱牌這種夾雜著灰產行業的人,有些見不得光的事情我們可能是真不知道,但是你說你不知道,你猜我們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