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說明什麽?
這說明蒙塔的實力高得出奇。
當然,也不能隻拿匕首和指甲做比較,就能確定他就比林逸厲害多少。
也許血族也有什麽特殊能力。
或者血族天生克製萬斯家族的變身術也說不定。
“噗噗…”
伴隨著另外四名黑人也被撕碎。
前後也沒用上三秒鍾。
甚至萬斯都沒來得及把求情的話說完,戰鬥就結束了。
蝰蛇看得頭皮發麻。
這速度太快了。
雖然不至於讓蝰蛇來不及做出反應,但他覺得換作自己麵對蒙塔這一擊,即使能躲過要害,也肯定會受傷。
蒙塔的輕易殺戮,更讓蝰蛇萌生開溜的想法。
他毫不懷疑,隻要自己說錯一句話,就會遭到蒙塔的攻擊。
他一口一個蠢貨,低等族群,分明是沒把他們當人看。
事實上在血族眼裏,人族不過是他們的食物而已。
蝰蛇最擅長逃跑,為什麽不跑?
他光棍一個人,沒有任何後顧之憂,一心想要離開,蒙塔也攔不住。
別看他速度快過蝰蛇,可你別忘了,這個山洞是蝰蛇找的。
不遠處有一個深潭,潭底有一條水道直通天穹江,他隻需跳入潭水中,蒙塔也拿他沒辦法。
蝰蛇能活到現在,正是因為為人謹慎,做事之前先想好退路,從不把自己置於死地中。
他之所以不跑,是覺得這次是殺死林逸的絕佳機會。
當然了,如果殺死林逸的前提是把自己搭進去,那他是絕對不可能幹的。
蒙塔伸出舌頭,舔了舔噴在自己嘴唇上的鮮血,隨即吐出一口唾沫。
“低等族群的血液是臭的,吸得多了,恐怕會沾染上奴隸的基因。”
“我現在似乎就有了一種想要去摘棉花的衝動。”蒙塔自以為幽默地說道。
“蒙塔,你……你就不怕壞了我們的合作,你的叔叔責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