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雲飛知道這是一個很不錯的主意,但他並沒有第一時間同意。
思索片刻後,他做出了最終決定:“你這個想法很不錯,但我有不同的看法。
覺得這樣做,等同於一個互惠互利的交易。
也就是說,我們出麵幫顧墨擺平了眼前的困難,而他以極為低廉的價格,跟我們新電影合作主題曲。
交易結束後,就意味著我們跟顧墨隻是普通合作者關係了。
而我,想讓顧墨欠我個大人情。”
程雲飛之前是習慣性摳門了,作為影視資本老板,他隻想花小錢辦大事。等他聽到電影宣發負責人所說的話後,聰明的智商又占領高地了。
若是能用錢,換來‘有重要利用價值之人’的人情,那是最佳選擇。恰好如今的顧墨,便是有重要利用價值的人。
他創作的音樂作品,能給影視公司帶去極大的利益。
“想讓顧墨欠我一個大人情的話,那麽索性給他一個天價。
既幫他解決了來自其他影視公司的麻煩,又跨越式提升了他的商業價值。更重要的是,咱們還可以利用這個天價噱頭,來給新電影做宣傳。”
程雲飛越說越興奮,好像自己找到了兩全其美的辦法。
“連精誠耽美劇,都能給顧墨一百五十萬,那咱們最好得出到五百萬,甚至一千萬。”
若是這個價格出來,想必能收割一波顧墨的粉絲吧?畢竟娛樂圈的追星粉,就喜歡玩愛屋及烏的把戲,想幫偶像證明一下‘商業價值’。
…
等程雲飛的騰飛影視跟顧墨工作室協商討論後,最終決定了以‘五百萬’的天價,合作電影主題曲。
但實際價格,比五百萬要低上許多。頗有種古代曆史中,幾萬正規軍外加眾多運送糧草的民夫,就敢號稱‘二十萬大軍’。
另外,顧墨這邊上稅的話,也是以實際簽署合同價格為準。並不是宣傳‘五百萬’,就以五百萬的價格上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