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姐,質量不俗的耽美劇,一般都很賺錢。
那咱們作為圈內窮人,完全可以劫富濟貧一波。讓耽美劇製作方這個先富,帶動我們工作室這個後富。
所以,這一次由你大膽去談價。
在一百萬價格的基礎上,超出的額外部分,我願意支付百分之十的分成,作為你的個人獎金。
等以後咱們工作室正式成立,且員工眾多的時候,就得讓企業正規化,按勞分配獎金了,而不是我的一言堂。
另外,我提議讓耽美劇的雙男主翻唱這首歌,或許宣傳效果會更好。”
黎曉莉一聽有獎金,笑容更甚了:“我會盡全力做好這件事的。”
如果能提價到一百五十萬,那麽就意味著黎曉莉擁有五萬塊的稅前獎金。
…
雷厲風行的黎曉莉,立馬聯係了這幾家影視公司。
她通過篩選,決定與一家合作意向最強烈,報價最高的公司談判。
這家名叫京城精誠影視的公司,得知顧墨願意放出翻唱權後,更是喜不自禁。
這樣做的話,可以讓他家公司旗下兩個男藝人,蹭到‘顧墨’的熱度,以及有極大的概率擁有一首代表作。
那麽隻要劇火了,他們商演的價格,不得起飛嘍?哪怕要分潤一定的好處,給予顧墨這位創作人,但這點兒分成算個屁啊!
多接幾條代言,輕鬆豪賺數百上千萬。
就算劇沒火,歌火了,也屬於自家藝人的‘養老保險’。
最後,精誠影視與‘顧墨工作室’簽署了合作協議。價格目前保密,得等到新劇正式且大規模宣傳的時候,再對外公布出來。
不過精誠影視,並不願意放過這一次的熱度。
買了一條熱搜叫#精誠影視與顧墨合作#
由一位千萬粉絲的娛樂博主,自稱保熟的內幕消息‘爆料’出來。至於具體合作內容,她就不說了,隻讓網友們去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