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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研究生情殺案(7)

“雖然林恬和她的同學願意出庭作證,證明當晚9點46分到10點27分,她們通過電話,但這還不足以令合議庭相信鄒衛勤當時不在案發現場。且因為林恬有作偽證的前科,二審再讓她出庭作證,合議庭能不能相信她的證詞,也是個問題。”

程儒言看著手中寧稚整理的辯護策略,說:“這個案子,其實一開始沒那麽複雜,壞就壞在鄒衛勤自己承認十點的時候離開了二十分鍾,林恬也跟著翻供。”

“是。所以要改變一審死刑的結果,就不能把希望放在證人證詞上。必須發現新證據。”

程儒言手中的辯護策略翻過一頁,抬眸看向寧稚:“需不需要我和你去一趟香州檢察院?”

寧稚不置可否:“您能去,當然更好了。”

不說程儒言名氣大,就說他身為從業超過十年的老律師,熟悉國內外各項司法程序,有他一起去檢察院,肯定更方便。

程儒言落眸看回辯護策略:“你希望申請調查陳佳宇的醫療記錄和處方單,得先說明這個調查的必要性,比方說他的病,跟章育成的死,存在聯係。”

寧稚說:“305室為研究生辦公室,鄒衛勤在案發當晚曾去過305室,在章育成的馬克杯上留下了指紋,檢方認為從垃圾桶搜到的那張包過鎮定藥粉的紙張是鄒衛勤丟的,是鄒衛勤往章育成的水杯投入鎮定藥粉。”

程儒言扶了扶眼鏡,犀利地看著寧稚:“是,邏輯上沒問題。鄒衛勤確實在當晚去過305室,章育成的杯子也確實有鄒的指紋,而動機也很明確——鄒衛勤不滿章育成阻撓他與林恬的戀情,且在校園論壇造謠破壞他的名聲。鄒衛勤有動機、去過案發現場,且在凶器上留下了指紋。”

寧稚問:“如果305室的另一個人,也有同樣的殺人動機呢?甚至,他比鄒衛勤更容易接觸到章育成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