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蘭一愣,錯愕地看著寧稚。
但本著對寧稚的信任,她還是難堪地回答道:“懷孕後一次都沒有了。”
寧稚問:“懷孕前呢?**正常嗎?”
方蘭憋紅了臉,說:“兩次就懷上孩子了,所以隻有兩次。”
“男方性能力正常嗎?”
“不太正常。他一開始硬不起來,需要看手機裏的片子,才能完成。”
“看的片子是男女,還是男男?”
方蘭搖頭:“我不知道。”
她看著寧稚,擔心地問:“寧律師,你為什麽問這些呢?”
“我懷疑男方是同性戀騙婚。”
方蘭大駭:“啊?可我們明明都能生下孩子,他怎麽能是同性戀呢?”
寧稚也不跟她解釋男方為什麽像同性戀:“現在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如果他是同性戀,無疑加大了你要回孩子的難度。但我認為這不是壞事——許多孩子被男方藏匿一段時間後,法官考慮孩子在男方那邊生活習慣了,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男方。你的情況——如果我們能找到男方為同性戀的證據,那麽孩子的撫養權你肯定能拿到手。關鍵就在於能不能找到男方為同性戀的證據。”
她連貫輸出,方蘭沒跟上她的節奏,怔怔地問:“那我現在要怎麽做?”
“去確認男方是不是同性戀,是的話,搜集證據!”
“好。那咱們今天還去報案和起訴嗎?”
“去!找到證據後,開庭用得上!”
承德行很順利,事情辦完,寧稚先回了北京,方蘭留在承德尋找證據。
寧稚下了高鐵站,直接打車去君天所,繼續檢閱鄒衛勤一案的訴訟材料。
時間很快到了周四,許小屏殺人案的宣判日。
程儒言去了美國,寧稚隻身一人前往房山法院。
人剛下的士車,等在門邊的記者們就湧上來了,見她包在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