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玫瑰法則

第202章 家庭主婦離婚案(2)

寧稚洗完澡出來,張晗坐在貴妃椅上看書。

她笑著走到她身邊坐下,問:“這麽勤快呢?大晚上還看書?”

張晗笑著用下巴點了點她的床頭櫃:“剛有人給你打電話,打了好幾個。”

“誰啊。”寧稚起身走過去拿起手機一看,“是程律。我先回個電話。”

她拿著手機坐到書桌前,打開電腦,給程儒言回了電話過去。

電話接起,程儒言說:“代雯今天去過所裏了?”

“是的,她和她母親一起來的。”

“她們的訴求是什麽?”

“代太太說,最好是不離婚,如果一定要離婚,財產得分割到位。財產保全已經在進行中。”

“不離婚來律所做什麽?給她們按離婚案件去做。”

寧稚咽了咽嗓子,說:“但我看得出代太太還是想保留這段婚姻的,我也跟她們說了,會先進行談判,盡量保住她的婚姻。”

程儒言再次強調:“按離婚案件去做,代理費二十個點。”

“好。”

寧稚掛上電話,把手機丟到桌上。

張晗聞聲看來,問:“怎了?”

寧稚就把代雯父母的案子描述給張晗聽:“這個案子看似簡單,但直覺告訴我,又是隱匿婚內共同財產的性質。”

“為什麽這麽說?”

“丈夫在外頭有什麽生意,妻子和女兒一概不知,這就足以說明男方平時有意隱瞞,至少不想讓妻女知道。”

張晗歎氣:“這活兒不好做啊,難怪你領導要你收二十個點的代理費。”

“我明天先去見見這個代偉再說。”

翌日,寧稚去了中關村附近一家公司。

這是代雯給的地址,說代偉在這裏開公司。

寧稚根據地址找到一家做顯示屏貿易的公司。

前台:“女士您找誰?”

寧稚遞出名片:“你好,我是君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這是我名片,我找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