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頓步,轉過身:“李文康有案底?是什麽罪名?”
警察說:“應當是17歲的時候入獄,兩年前出獄,因為犯罪的時候未滿十八周歲,刑事檔案被封存了,看不到罪名。”
寧稚大駭,喃喃道:“17歲入獄,2年前出獄,那刑期至少有七八年。不滿十八歲的刑事犯罪,有從輕處罰的規定,刑期七八年的,估計是故意傷害罪致人受傷嚴重的程度,甚至疊加了其他罪名。”
警察點點頭:“大致是這樣。”
寧稚回到大廳,羅薇薇立刻迎了過來,問:“怎麽樣?文康什麽時候能放出來?”
寧稚拉著她,在一旁的塑料椅上坐了下來。
“李文康坐過牢,你知道麽?”
羅薇薇大駭:“什麽?”
看她的反應,寧稚就知道她也不清楚這件事,說:“17歲的時候入獄的,正常未滿十八歲,刑罰都是從輕的,他能坐上七八年牢,犯的事兒不輕。”
聽了這一席話,羅薇薇卻反而平靜下來。
“所以他條件那麽好,卻找了我,是因為他有案底。”羅薇薇苦笑道,“他是因為找不到更好的,所以才找我嗎?我二婚,他有案底,倆人剛好誰也別嫌棄誰。”
寧稚不好說是不是這個原因。
她勸羅薇薇:“我認為你不適合再跟他在一起。他今天能暴打無辜的路人,明天就有可能對家人使用暴力。你在跟劉鵬的那段婚姻裏受盡了折磨,不要再找這種有暴力傾向、無法控製情緒的男人了。”
羅薇薇搖了搖頭:“可是我愛他,怎麽辦?我愛他,我不能離開他。他年少無知的時候犯事兒,現在人長大了,又接受過感化和教育,肯定已經變好了。”
寧稚無語道:“變好了他今天還會進局子?”
“這其中肯定有誤會。文康他不是那麽衝動的人。”
寧稚徹底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