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玫瑰法則

第270章 罪犯的姓名

張晗和寧稚走進邯鄲市公安局大門。

門口登記的保安笑道:“姑娘你又來找鄭警官啦?”

張晗在登記本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證號:“嗯,鄭警官在嗎?”

“在的,你直接進去就行。”

“好嘞,謝謝大叔。”

張晗帶著寧稚穿過院子,走進大廳,熟門熟路地找到鄭警官的辦公室。

鄭警官正和同事說話,見到她,臉上閃過無奈,但還是邀請她進去。

張晗剛入座,第一句話就是:“鄭警官,今年能告訴我那個人的信息了嗎?”

鄭警官泡茶,歎氣道:“張晗啊,不是我不想告訴你啊,實在是人家父母交代過,一定不能透露孩子的信息啊,我們警方有責任保護證人的安全呐。”

張晗挫敗。

寧稚說:“但張晗是被害人,她隻是想感謝當年救了她的人。我們不會傷害對方的。”

鄭警官把茶杯夾到倆人手邊:“我當然知道你們不會傷害對方,但原則就是這樣,我們不能不守承諾,畢竟當年,人家父母拒絕讓孩子出庭作證,是我們跟人家父母擔保,不會泄露那孩子的信息,人家父母才同意的。我現在把孩子的信息告訴你們,那不等於違反了跟人家父母的約定嗎?”

寧稚明白對方父母的擔心,說:“罪犯不是已經入獄了嗎?他們為什麽還那麽害怕?”

鄭警官歎氣:“罪犯入獄了,但他家人沒入獄啊。人家父母還是擔心孩子被報複,畢竟當年確實傷得太嚴重了。”

寧稚:“他傷到哪兒了?”

鄭警官:“腹部中了一刀,人差點就沒了。這孩子是家裏的獨生子,父母能不怕嗎?當時那麽著急送出國,就是怕被報複。”

寧稚激動:“您的意思是,罪犯的家人有報複的舉動?”

鄭警官看一眼張晗,沒多言,沉默地喝著茶。

寧稚氣道:“這還有王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