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宇行的思緒回到五個月前。
那天他設宴款待程儒言和蕭讓,還有君天的幾位律師。
蕭讓把寧稚和張晗也帶上。
時隔十年,他再見當年那場傷害的另一位親曆者。
一開始,他並不十分確定張晗就是她,覺得或許人有相似,直到他聽到她的名字,還有她也來自邯鄲。
那晚,他故意打發掉司機,蹭蕭讓的車回去。在車上,他有意無意地試探,越發肯定張晗就是當年那個女孩。
翌日他就去了邯鄲一趟,尋找當年那個案子的主辦警官。
鄭警官調出了張晗的身份證照片給他看,看到照片上女孩與張晗一模一樣的臉,他終於確定張晗就是當年那個女孩。
鄭警官欣慰道:“張晗很勇敢,高中遇到這樣的事,愣是考上了一本大學,後來還考上了人大的研究生,現在成為了一名檢察官。”
當時,卓宇行眼前就浮現了張晗勇敢衝到馬路中央,找人進來救自己的畫麵。
鄭警官繼續說道:“如果是別人,估計這輩子就毀了。當時,罪犯的父母買通了一些媒體和網上的水軍對張晗潑髒水,說張晗初中就勾引罪犯,倆人成為男女朋友後,張晗又找了別的男人,案發當晚,就是因為罪犯將張晗和別的男人捉奸在床,一怒之下才強行和她發生關係。企圖將一起強奸未遂案當成情感糾紛案。”
他大駭、震怒:“什麽?明明是他傷害張晗,他家人還往張晗身上潑髒水?張晗當時才十六歲啊!還是一個孩子!”
鄭警官說:“罪犯的家族在本地有一定勢力,罪犯又是家中獨子,他們想盡辦法要把罪犯撈出來,什麽手段都試過——派人騷擾張家父母和孩子,搞得張家父母差點丟了工作;在網上散播的謠言也影響了張晗的名聲,學校裏許多同學不清楚案情真相,以為張晗就是那樣的人,都疏遠了她。她和家人又遭受了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