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玫瑰法則

第371章 陪讀媽媽離婚案(3)

秦虹立刻奉上一疊照片。

蕭讓接過,丟到那人麵前:“孩子的撫養權,婚內共同財產的一半,每年兩百萬人民幣的撫養費直至孩子完成學業。同意,就簽字。不同意,咱們就法庭見。”

男人和律師都拿起照片。

男人問律師:“有這些照片,他們能幹啥?”

律師輕咳一聲,壓低聲音:“咱們回去再說。”

男人氣得把照片丟回桌上,後背往椅背靠去,看著蕭讓:“不就是一些活動照,你就說你能怎麽著吧?你有這些照片你能怎麽著吧?”

蕭讓拿起其中一張,笑著轉過來給他們看:“這張是帶孩子和孩子媽媽一起參加小區的活動是吧?你胸口貼著的那張標簽是什麽?”

男人定睛一眼,沒吱聲。

他胸前貼的圓形不幹膠上寫著“爸爸”兩個字,而孩子媽媽那張,則寫著“媽媽”。

他們合力抬著孩子衝向終點。

蕭讓說:“重婚行為方式之一是事實重婚。比如,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周圍的人都認為你們是夫妻。你們以一家三口的名義,一起參加小區活動,鄰居們是不是都以為你們是夫妻?甚至孩子的班級群,你的備注也是XX爸爸吧?老師也以為你們是一對夫妻吧?”

男人咽了咽嗓子,看向自己的律師:“他說的是真的嗎?”

律師點點頭。

男人怔愣幾秒,泄氣一般坐了回去。

他們回去後不到一小時,律師就給秦虹打來電話,說渣男願意答應楊英的要求,盡快簽字離婚,但作為條件交換,不能再起訴男方重婚。

之後的一切就很順利了。

楊英回澳洲的那一天,特地帶孩子到金誠感謝蕭讓與秦虹,還邀請蕭讓帶寧稚去澳洲度蜜月,她要招待。

蕭讓和寧稚說起的時候,寧稚的關注點不在澳洲蜜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