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玫瑰法則

第433章 蕭讓強奸案(37)

小雅低頭不語,臉憋得通紅。

法官提醒:“證人請回答問題。”

小雅小聲:“月月說,她姑丈會在她姑母上夜班的時候,去她房間睡覺……”

寧稚看向公訴人和合議庭。

公訴人大吃一驚。

合議庭三位法官眉心緊蹙。

程儒言:“證人,邱月月有沒有提過,‘姑丈去她房間睡覺’,具體是做什麽事情?”

小雅搖頭:“沒說具體做什麽事情。但月月說,她的第一次是被她姑丈拿走的,那一次她很疼,**上有血。”

程儒言:“這種事情一共發生過幾次?”

小雅:“沒說。隻說隻要她姑母上夜班,她姑丈就去她房裏睡覺,經常弄得她很疼。”

程儒言:“證人,你認為邱月月和姑丈牛洪勇,是什麽關係?”

公訴人:“反對!辯護人引導證人作證!”

法官:“辯護人請注意。”

程儒言:“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了。”

法官:“公訴人有沒有問題需要詢問證人?”

公訴人看著小雅,問:“證人,姑丈在被害人姑母上夜班的時候,去被害人房中睡覺,有沒有可能,隻是陪伴被害人?”

小雅:“那我就不知道了。

公訴人看向合議庭:“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無論被害人與其姑父牛洪勇在案發之前,有沒有發生過男女關係,都無法推翻案發當晚,被告人強奸她的事實!”

程儒言:“案發當晚,被害人從案發現場離開後,在家中與其姑父牛洪勇單獨相處了至少七個小時!根據證人齊小雅所證,牛洪勇會不會在這七小時裏,與被害人同睡一張床,甚至‘弄得她很痛’呢?”

公訴人:“這隻是辯護人無事實根據的揣測!”

程儒言:“審判長,我方申請被害人邱月月出庭作證!”

公訴人激烈反對:“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出庭接受質詢隻會傷害她的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