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是反賊,娶個公主很合理吧?

第14章 世子吐血了?

話說之間。

整個一樓內的才俊已有大半被葉浪給刷掉了,無緣登上二樓對詩。

這時候,主持官員來到李宣身邊,詫異的目光看著他,道:“你叫...李驚才?”

李宣應道:“正是小生。”

不論是轉讓雞店,還是登記住客棧,李大當家都留了心眼,隻用自己新取的字號。

官員卻道:“你這名字很囂張啊,驚才?在葉世子麵前,你敢叫驚才?改改吧,不然世子爺不高興,你有得受!”

李宣不以為然,覺得有些無禮,道:“叫驚才犯法嗎?我就不改,就驚才!”

官員冷笑,倒也懶得規勸,“那你過去吧!嚐嚐世子爺的手段!”

說完,就譏笑著離開。

來到長桌前。

李宣淡定自若,輕輕拱手一聲:“小生李驚才,特來請葉世子賜教!”

不知為何,圍在長桌前的才俊一見他走來,竟自動讓道。

但在聽到他自稱“驚才”時,有人忍不住了:

“什麽?如此囂張的名字?驚才?小子,你是不是把你爹給你取的名字念錯了?世子麵前,你敢叫驚才?”

“是啊,驚才二字,形容葉世子是最恰當的。讓你用來做名字,簡直是侮辱!”

“識趣的,馬上離開,現在去州府的戶曹司改名!”

“混賬!莊稼漢家的小兒,怎堪配以驚才?馬上改!必須改!”

“...”

朝廷有六部,戶部管天下戶籍和財政,改名必須去戶部。

而戶部在各大州郡都設有分部,便謂之“戶曹司”。

相比之下,吏部主要管的是官員檔案和任用。

麵對已被收買之人的無禮喝斥,李宣寵辱不驚,道:“怎麽?今日公主殿下辦的是詩會,各位才俊糾結我的名字作甚?我沒有才,就不能叫驚才嗎?朝廷哪條律法說,驚才二字不能給莊稼漢家的兒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