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殺朝廷命官!奪朝廷的常平倉!就是投名狀。
這裏就得介紹一下常平倉了。
普通年月,一部分征收的糧食是要進入常平倉的,這個倉是由朝廷直接管轄,地方官員不能私自開倉。主要是應對災荒年月,百姓沒飯吃的時候,用來救災的。
清河縣背靠運河,距離王都並不遠,所以這裏並沒有嚴重的災害。
即,李季澤要帶著這幫人殺掉地方官員,私開朝廷的常平倉,將所有人全都拉上自己的賊船!
最重要的一點……
從頭到尾,做這一切的時候,他李季澤有沒有多要過一分錢!
全都是為了你們北涼狼騎吃一口飯,為了你們要銀子吧?
人就是這樣,關於老板和上司的事情,他們才不會拚命呢。可一旦涉及到了他們自己的私事兒,為了一口飯,為了自己應得的銀子,反都造了!他們還有什麽不敢做。
所以,李季澤一聲令下,拿下清河知府之後……
下一刻,他命令開放常平倉,取軍糧!吃不完的,直接就開倉賑災,發放給附近的災民和老百姓!
好家夥!
李季澤這一手操作,當然是迎來了地方百姓的拍手叫好,甚至於附近一些鬧災嚴重的地方,一聽說清河縣派糧。
這些人跟瘋了一樣,全朝朝著地方跑!
李季澤的操作,那是造反了又沒造反,沒造反他又是造反之舉!
抗旨不尊,沒有按照原定計劃前去北方,對付蠻人!當殺!
私自殺朝廷命官,該殺!
私自開朝廷常平倉,也該殺!
可偏偏……
他李季澤做了所有造反要做的事情,就是沒有公然的造反!
表麵上,還幫助朝廷誅殺了軍隊內部,鬧叛亂的幾個頭目。
為何?
一則、老娘、老婆還在女帝手中,李季澤投鼠忌器!他也怕公然拉起了造反的大旗和女帝撕破了臉,這娘們惹急了真會下殺手。